季度恳谈交流会是学校党委与统战人士通报情况、沟通意见、增进共识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季度恳谈交流会制度,提高学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一流学科及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服务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一)校领导。
(二)统战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及统战团体负责人。
(四)其他党外代表人士。
(五)区以上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六)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通报学习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通报学校重大规划、重大决定或涉及面广、师生关注的重要举措拟出台或调整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通报学校建设发展情况及其他需要通报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交流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身建设和履职尽责等情况及统一战线有关工作。
三、会议召开与组织落实
(一)季度恳谈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也可由校党委统战部根据工作需要提议、经校党委领导同志同意后视实际情况召开。
(二)恳谈会由校党委领导同志主持,或委托统战部负责人主持。根据会议议题的需要,可请有关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并介绍情况。
(三)恳谈会应有明确的议题,经校党委确定后,统战部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协调做好会议所需文件资料及其他会务的准备工作。
(四)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照议题提前做好参会准备,会上认真听取有关情况通报,紧扣会议主题讨论交流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五)统战部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对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采纳或回复,认真改进落实。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