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因公赴港澳手续办理周期较长,请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者提前两个月到学校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办理。
1、申请人填写《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盖章,见附件1)后,连同邀请函报送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核。
2、申请人须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材料均需要扫描成PDF电子版,用于上传系统审批使用):
①山东省因公赴港澳任务呈报表 (附件2,需要纸质版,分管校领导签字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PDF版)。
②外方邀请信复印件,如为外文请翻译成中文(纸质版、PDF版)。
③日程安排表,如为外文请翻译成中文(附件3,纸质版、PDF版)。日程安排表要求内容具体(详细到每天上下午的日程,需有每天具体访问内容,往返航班号、出发时间、抵达时间、有大会发言的需注明。纸质版、word版本)。
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PDF版本)。
⑤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件4),赴港澳涉及到的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及公杂费开支标准见 附件5。
⑥国际会议有大会发言的,需要提交中外文发言提纲(PDF版本)。
⑦邀请单位中文名称、外文名称、中文地址、外文地址、电话、邀请人姓名中外文、邀请人职务中外文信息(word版)。
3、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将出访信息公示表在学校行政楼一楼大厅公示5个工作日。
4、申请人持山东省外办出国(境)任务批件到学校组织部组织科办理政审备案(附件6),一式四份,并将办理好的政审备案一式两份送至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同时提供PDF版电子版。
5、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将申请人的赴港澳材料上报系统,办理因公出境任务批件。
6、因公出境任务获批后,团组成员填写护照(通行证)申请卡并粘贴照片(提前准备一张办理《港澳通行证》纸质版证件照,具体要求是:两寸露双耳的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白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其中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7、申请人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保证书(附件7),并由团长签字后扫描成PDF版。
8、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协助申请人办理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
9、出境人员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交至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出访报告、出访日志一份(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8),经团长签字后交至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同时,将出访报告和出访日志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邮箱tongzhanbu428@163.com。
10、如有疑问,请咨询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电话:8962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