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为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

作者:统战部 时间:2016-03-02 点击数: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正式批复,同意包括我校在内的32个单位为山东省海峡两岸交流示范点。示范点的设立,将对我校发挥特色优势开展对台交流合作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对台交流与合作,紧紧围绕中医药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优势,扎实做好对台教育工作,积极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不断推进鲁台基层交流合作的开展。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中医药大学 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