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港澳台事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为了加强对港澳台事务的管理,各单位涉及港澳台事务的工作(包括师生交流、学者互访、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均需事前到党委统战部(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行政楼 406办公室)报备并按有关程序办理备案。

联系人:王钰恒,联系电话:0531-89628285。




党委统战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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